为有效提升定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切实提高生态系统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定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8月23日,再次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切实推动一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定边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
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大队大队长马俊宏带头全面地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内容,同时强调要执法人员在进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过程中应纠正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强调了执法队员的责任、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据和案件审查等主要内容。并对比新旧《处罚办法》内容,从“延长生态处罚立案时限”“明确陈述、申辩和听证时限”等10个方面重大变化作了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执法人员应当准确理解和把握修订的主要内容,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处罚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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