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7月27日,府谷分局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第四次工作例会,局长赵小雄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大队长、大队各分管领导、中队长、业务办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集中学习了省市县关于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副局长康晓丽对5月份VOCs检查整改情况和府谷县“一县一策”工作组对全县涉兰企业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就VOCs治理和存在的问题与“一县一策”专家进行探讨和交流;要求坚决落实城区三户砖厂停产整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近期非必要不请假。最后,局长赵小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协调环保与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要对全县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汛期水环境安全问题以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高风险问题,确保“汛期”时段环境安全工作。继续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环保举报、在线监测、部门共享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可能发生次生环境污染苗头的信息,有效防范化解汛期生态环境安全风险。 会议强调,要紧盯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兰炭行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指导意见》要求坚决扛起废水、废气治理整改任务。综合执法大队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推动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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