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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 米脂县关于高、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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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7 16: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高、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保证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高考、中考期间,米脂县城区内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期间(5月24日一6月21日),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应急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 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和商业经营,其中高考(6月7日一8日)、中考(6月19日一21日),在距离县二中考点周边 500 米范围内,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经营服务、加工作业等产生噪声污染。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四)禁止夜市、夜宵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广场娱乐集体活动及使用家用电器、乐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二、高考、中考期间,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米脂分局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贵任。
三、举报,投诉电话:住建部门 0912一6222673;公安部门110; 生态环境部门0912一6223065 。
特此通告
    米脂县住建局    米脂县公安局   生态环境米脂分局
二 O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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