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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工/技工] 专职消防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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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10: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公安消防中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1、灭火战斗员岗位:50人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5人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的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灭火战斗员岗位:具有榆林市户籍(包括十二个县市区,2017年10月31日前迁入),2013年1月1日以后退伍军人,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限男性。
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具有榆林市户籍(包括十二个县市区,2017年10月31日前迁入),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7年11月1日-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必须持B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驾龄需在2年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限男性。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参照2017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合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本人违法违纪曾被工作单位辞退、开除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工作单位曾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4、有纹身图案和所刺“图案”、“字”、“点”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报名时间:11月16日—11月19日23: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3、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1日9︰00-11月23日17︰00。
报名信息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
4、体能考核和技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25日上午8:00,体能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考核。
(2)体能考核参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由市人社局和市消防支队共同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3)体能考核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4)初选:所有报考人员参加3000米跑,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依照3000跑用时由短到长选出灭火战斗员岗位人员100名,执勤消防车驾驶员30名。
(5)复选:初选出的100名灭火战斗员岗位人员和30名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参加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考核。
(6)记分方法:四项总分为400分,每项基础分为100分;每项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5分,由此类推,按照名次每名递减0.5分,若同名次的有N人,下一名递减0.5×N分,总成绩为四项成绩之和。按照体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灭火战斗员岗位前50名参加资格复审,30名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参加技能测试。
(7)报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除参加体能考核外,还要参加技能测试,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由市人社局和市消防支队共同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在体能考核后现场通知应聘人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者,按照体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前15名参加资格复审。
(8)成绩查询: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查询本人成绩。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退伍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服兵役证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不予退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凡不具备应聘条件或具有不予应聘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6、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以及具体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ylhrss.gov.cn)公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工作由市消防支队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2017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公示
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审核聘用
1、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经协商可以随时解聘。
2、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3、工作地点和时间。被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榆林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各消防中队或卫星消防站工作;实行三班倒工作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4、工资待遇。工资2500元/月(其中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类社会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5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及《准考证》等,以上证件将是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凭证。
3、本次招聘人员需参加体能考核,如有身体不适应剧烈运动者,不得参加。应聘人员要在体能考核前现场签订《承诺书》,体能考核中出现一切不可预料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由市人社局和市消防支队负责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3893911(榆林市人社局)
岗位咨询电话:3641985(榆林市消防支队)
技术咨询电话:3881902(榆林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
报名网站电话:3856557(榆林市人社局人事综合信息办公室)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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