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近日,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学习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的总则、实施主体与管辖、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执行、结案和归档、监督、附则进行了学习培训和集中研讨。通过此次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今后将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此次学习,不仅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而且能够指导更好地下达文书和整理卷宗。下一步,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并结合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刻领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精神实质,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工作的融会贯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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