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5月8日,米脂分局组织开展了全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县域纳入评价的10家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评价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常夏虹首先组织参会人员对《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对办法中规定的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研讨。随后对照办法中的指标要求,认真核查参评企业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守法信息及社会责任信息等主要内容,全面、准确对参评企业进行了加、减分评价。
下一步,米脂分局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认真做好信息收集、资料审核、综合评定等工作,确保评价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作用,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绿色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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