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消除辐射安全隐患,保障辐射生态环境安全。依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结果的通报》文件要求,绥德分局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扎实开展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并全面完成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系统数据质量核查问题整改。
根据市局核查反馈清单,绥德分局对绥德县医院、绥德县明德医院等4家持辐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查阅台账、对辐射安全防护制度是否建立落实,对辐射安全许可证与实际使用数量是否相符、使用设备型号与辐射许可证是否相符、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人员培训情况、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场所监测、台账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岗位人员培训不够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现场向医疗机构员工宣传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进一步强化企业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绥德分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辐射安全环境违法行为,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效能,为辐射安全监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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