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安排部署,在项目用地审批方面,积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创新审批模式,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林草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受审分离”模式改革。5月30日,市林草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合作备忘录,将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同时安排业务骨干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所有涉林行政许可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受理后,转交市林草局工作人员后台办理,做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自政务服务事项入驻以来共受理转交了506个项目(林草面积共计7001.0012公顷),其中402个项目(林草面积共计6650.5797公顷)已完成审核办理,其余项目也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时效性。 二是压缩林地审核审批办理时限。制定印发了《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方案》(榆政林发〔2023〕205号),将市级林地审查上报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受理使用林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公示、材料审查同步进行,受理7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报省或市林草主管部门;市林草部门审核无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报省林业主管部门。 三是试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红蓝章”审批模式。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市本级试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红蓝章”审批制度的通知》(榆政林发〔2023〕216号),对于市级审批的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在未取得永久使用林地批复文件时,可以先出具“蓝章”批复文件(预审意见),作为用地单位办理后续预审批事项的依据,提前进入下一步审批环节,推进项目用地审批由串联审批模式向并联审批模式改革。目前,市林草局已出具了靖边县隆瑞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阳光新能源靖边沙沟15万千瓦风电项目、陕西华电榆阳5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外送线路工程、陕西省横山县高兴庄煤矿35KV双回输电线路项目、榆阳区水利局季鸾公园生态补水项目、靖边汇新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核汇能靖边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等5个项目“蓝章”预审意见。 下一步,市林草局将根据“红蓝章”审批模式运行情况,适时扩大预审批范围,坚持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意识,推动全市林草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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