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一起向爱出发
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为做好“5月20日”特殊时间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满足婚姻登记当事人特殊日期办理登记的需求,神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决定“520”将“为爱加班”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不受理其他业务。为确保登记工作安全有序开展,避免人群聚集,现将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 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 20周岁;3.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2.双方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4.现役军人需要带上军人证件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判决书需要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显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改为丧偶;6.户口薄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更正;7.跨市办理需提供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三、办公时间 2023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 1.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7、58、59号窗口和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912-8310681; 2.大柳塔试验区滨河南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47、48号窗口,联系电话:0912-8416520。 五、办理方式 现场抽号排队办理 温馨提示:为避免证件不齐、资料有差错问题出现,神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议“准新人”可提前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窗口现场咨询,证件审核等提前准备工作,从而缩短准新人们的办理时间。 神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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