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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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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
关于加强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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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6 0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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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榆林高新区 于 2025-3-6 08:35 编辑
高新区各沿街商户、门店,夜市摊点,广大市民朋友:
“榆林是我家,环境靠大家”,改善提升人居环境,是全区各级、社会各界、广大居民的共同义务。作为高新人,我们更应该以良好的觉悟、文明的行动,为全市作出表率。为了强化商户、门店和市民的文明自觉意识,加强执法管理,营造良好工作、生活和商业环境,让广大市民和投资企业享受一流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请沿街商户、门店、夜市摊点和广大市民联合起来,提升素质,争创文明,配合环卫作业,尊重环卫工人,不乱扔垃圾,不乱搭乱建、乱占乱倒。
二、请沿街单位和商业门店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文明经营,保持店内外卫生整洁,不出店经营。
三、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自觉分类收集和投放垃圾。
四、及时清理门前垃圾,保持经营场所墙体外立面、屋顶无破损无垃圾污渍。
五、保持垃圾桶密闭和干净卫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送给收运垃圾车,尽量缩短沿街摆放时间。
六、规范污水和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倒入污水下水管,不向雨水箅子随意倾倒,餐厨垃圾收集后送给餐厨垃圾车。
七、爱惜门前绿化,不随意踩踏,不得将垃圾和污水倒入绿化带,对门前绿化包干看护。
八、装修门店要文明施工,装修垃圾按规定及时送到建筑垃圾场统一处理,杜绝偷倒乱倒现象。施工要规范,不能影响市容环境和左邻右舍。
九、凡污水设施不完善的门店,要尽快完善,达标后方可经营。
十、高新区城市执法、市场监管、办事处、创建办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工作组,长期开展不定期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执法处理。必要时邀请新闻媒体通报表扬先进,曝光鞭策后进。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商户、门店,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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