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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榆林] 榆林高新区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推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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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4 10: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3日上午,榆林高新区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明玺主持会议,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军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高新区环委会各成员单位、高新控股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沙河路、明珠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及入区重点监管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刘明玺同志传达学习了生态环境部召开的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高新区环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局长高亚莉通报了近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下阶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公共事务局、工业废渣厂、垃圾填埋场、工业污水处理厂、兰石化分别围绕扬尘污染管控、固废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置项目环保手续办理及垃圾开挖进展、蒸发塘浓盐水削减进度、杂盐处置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生产运行及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情况进行了专题发言。



张军书记在会上对高新区环委办、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发言表示认同,同时也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要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紧迫性。今年来,高新区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推进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仍存在“工作落实有差距、重点环境问题突出和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等不足之处,需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二是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坚决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一方面要坚决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包括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全市黄河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另一方面需紧抓当前生态环境大气、水和土壤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三是要明确主体、夯实责任,加快建设“绿色”高新。高新区环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生产企业要全面夯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高新区派驻纪检组、审计督查局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作用,对违法违规、失职失责行为等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做到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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