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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 榆林高新区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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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7 09: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榆林高新区 于 2024-6-7 09:02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确保“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全面强化对财政资金监管,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评价监督机制,财政局于4月至6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4月以来,财政局梳理了2023年项目台账,厘清项目清单,确定自评范围;印发自评通知,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自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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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题培训阶段,邀请榆林市财政局预算绩效中心绩效四科肖丹副科长做了绩效自评专题辅导,现场与各部门(单位)的绩效专管员进行了互动交流,详细解答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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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自评工作进入到全面复核阶段,财政局将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项目自评以及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进行全面复核,奖优惩劣,将评价结果进行应用,推进预算绩效形成闭环式管理。

      下一步,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通过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园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绩效管理工作走深、走实、走细,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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