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加大我市境内黄河干流、窟野河、秃尾河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23〕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启动辖区内黄河干流排污口的溯源调查工作。11月16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艾先立科长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我市黄河流域马镇镇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开展溯源调查。调查小组通过实地踏勘、现场询问、无人机航拍等方式,结合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对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污源头开展调查工作。
排查范围主要包括葛富村、马镇村、盘塘村等沿黄雨洪排水口、农田退水口等,按照“有口必查”的原则,跟踪排水流向,将排水口的源头追溯至最前端。通过实地调查,沿黄公路共发现43个排口,雨洪排口大多数为附近村庄的排洪渠收集排口,农田退水口主要是季节性排放剩余灌溉水,不涉及农膜、农业废弃产品等固体废物。
排查完后,艾先立科长现场查找问题、分析论证,因地制宜制定排污口溯源照片及整治方案。下一步,根据调查组反馈意见,我分局将会以属地镇街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为突破口,不断总结探索,优化整治方案,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排查,有效推进各类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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