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榆林营商 于 2023-10-25 15:11 编辑
榆林市金融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围绕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金融服务“1234”十项举措,致力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个中心 以聚合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业态、汇聚金融人才为思路,以实现多功能、全流程、“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为目标,投运榆林金融中心,招引能化交易中心、中信证券、全景网等22家机构组织入驻。出台《榆林市2023年金融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与中央财经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规划建设“金融街”,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发展,打造金融功能聚集区和多元化金融生态圈,将榆林建成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 “2”个平台 一是建立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即“榆快贷”平台,上线“榆快贷”微信小程序,实现PC端和移动端双场景的融资模式。该平台以智能匹配和在线金融为特点,采用大数据技术,归集整合企业各类信用、经营、资产等信息,建成融资综合信用信息服务“一张网”。通过多渠道对企业进行信用评分评级和“多维度画像”,实现金融机构产品与企业融资需求的快速匹配。目前,平台入驻金融机构45家,注册企业74651户,达成融资693笔80.77亿元。二是建立榆林市地方金融统计及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搭建起了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机构、金融公司全方位管理体系,可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综合服务,可供监管用户在系统中进行日常监管、工作办理、信息获取。 “3”个办法 一是出台榆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及增量、贷款结构、不良化解、业务创新、机构管理等,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规模、赔付情况、保险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机构管理等。2023年,榆林市人民政府统筹运用40亿元财政性资金、10亿元住房公积金对考核结果优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移存。二是出台榆林市上市后备企业服务管理办法。对后备企业实施分类管理,为后备企业提供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上市挂牌推介服务、“上市基层行”服务、培训学习服务、路演展示服务、融资支持服务和优先推荐服务。目前,已召开后备企业名单发布会2次,共发布企业63家。三是出台榆林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设立初始规模为10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对补偿基金合作银行通过“榆快贷”平台开展的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信用贷款所产生不良贷款本金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项机制 一是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市中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监管与司法街接、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敏感案件问题会商、协力打击“逃废债”等金融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监督、指导、管理。二是建立榆林市金融机构助力民营企业联络员工作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大力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截至7月末,有2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联络员推送572户民营企业,涉及年度融资需求85.52亿元,累计授信32.15亿元,完成投放25.24亿元。三是建立重点产业链“主办金融机构”机制。市金融局、市发改委会同驻榆金融管理部门、重点产业链责任部门为每条产业链明确相应主办金融机构,并进行动态调整。主办金融机构需积极向各重点产业链提供咨询、顾问、协调和融资服务。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全市18条重点产业链确定的重点企业项目授信356.89亿元,完成资金投放285.99亿元。四是建立上市会商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多方合作联动,建起了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目前,全市主板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423家,培育后备企业3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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