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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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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榆林]
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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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16: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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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经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为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理解,提升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类案件的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开展,8月29日上午,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会,邀请纳智律师事务所樊金星律师授课讲解,靖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及局宣教法规室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樊律师围绕《办法》修订的背景、适用范围、调查取证、处罚程序、修订重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执法实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王军大队长强调,一是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仔细研读重点条文,准确理解和把握处罚办法的主要内容;二是要加强普法宣传。要把法律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紧密联合起来,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处罚办法进行全面普及宣传,确保在执法监管中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应用,严格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效能,为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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