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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与被征地村组单位协商征地,县区政府不得以单个项目申报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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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09: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今年起我市将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地的土地统一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榆林中心城区的土地管理。
    为确保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市政府统征储备的渠道,我市将严禁违法协议征地。禁止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与被征地村组、单位协商征地,县区政府不得以确定单个项目的方式申报建设用地。
    土地经县区统征后,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并由市国土局按照规划依法组织统一供地,优先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未经市统征的土地,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不得办理规划选址等审批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使用林地申请,榆阳区、横山县不得批准提供土地。
    另据了解,我市将制订中心城区范围统一的土地统征政策和补偿标准,统征土地所需资金,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城投公司、能投公司等多渠道筹措,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征地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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